平远县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更新时间:2019-08-20 已浏览:25572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目录 
第一部分  平远县人民法院概况

  • 主要职责
  •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 收支预算总表
  • 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 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
  •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平远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 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共  1个,分别是:平远县人民法院,无其他附属单位。
    
(二)平远县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能是:审判职能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预算为平远县人民法院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
      
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平远法院现设有纪检组、政工科、监察室、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原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原审判监督庭)、立案庭、研究室、直属行政单位平远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等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有东石、仁居共计2个基层中心人民法庭。截至2015630日,平远县人民法院共有行政编制43人,事业编制10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
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256.00万元,比上年增加778.04万元,增加163.78%,主要是纳入司法体制统管改革第一年,人员工资以及项目支出增幅较大;支出预算1256.00万元,比上年增加778.04万元,增加163.78%,主要原因是2016年为我单位纳入司法体制统管改革第一年,人员工资以及项目支出增幅较大
       2016
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636.00万元 ,占全部收入的50.64%,比上年增加339.54万元 ,增长114.53%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75.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3.00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新招录多名公务员及司法体制改革工资绩效增资。
       
项目支出620.00万元,占总支出的 49.36 %,比上年增加438.50万元,增加241.60%。减少原因主要是:预开展审判大楼监控系统、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等多个项目。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
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按近两年三公经费开支情况,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应与上年持平,因此不作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3万元,由于2016年为司法体制统管改革第一年,情况复杂,预算编制与统管前有所不同,2015年地方预算编制无细分机关运行经费,故无法与上年进行比较分析。其中:办公费73万,印刷费25万,水费1万,电费13万,维护费30万,公务接待费15万,工会经费11万,劳务费59万,服装购置费20万,医疗费6万。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1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0万元(包括通用设备购置25万元),工程类采购(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预算25万元,服务类采购(诉讼档案数字化)6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12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总资产3388.80万,主要有审判综合大楼及其附属工程,2个基层中心法庭,车辆7辆,数字科技法庭4个等专用设备一批和办公设备一批。其中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用车3辆,囚车2辆。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6
年预算绩效主要保障我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确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我院信息化建设及机关事务正常的开展,加强司法公开力度,提高审判效率及质量,确实做到司法为民。
(七)财税政策制度        
我院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税法规、政策,严格按照财政制度管理财政收支,并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无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