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平远县人民法院县级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2018年平远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职能、设置
- 年预算组成单位共 1个,分别是:平远县人民法院。平远县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能是:审判职能。
(二)机构设置
- 个内设机构;直属行政单位平远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派出机构有东石、仁居共计2个基层中心人民法庭。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完成审判职能业务,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四)预算绩效:保障审判业务各项事业顺利进行,完成单位职能。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 173.06万元,比上年减少166.8万元,主要原因:退休工资不在列入单位部门预算。其他各项相差不大,与去年比没有变化。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为 173.06万元,比上年减少166.8万元,主要原因:退休工资不在单位预算列支。其他各项与去年比没有变化。
2018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 40.66万元 ,占全部收入的23.5%,比上年增加(减少)171.8万元 ,增长(减少)80.9%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6.6万元 。增长(减少)原因主要是 新增物业维修金,减少是退休人员工资。
项目支出 132.4万元,占总支出的 76.5 %,比上年增加5万元 ,增加3.9% 。增加原因主要是:增加司法救助金5万元。
2018年,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占 ,比上年增加(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万元,占 ,比上年增加万(减少 ,增加(减少)原因主要是: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万,比上年增加(减少)万;公务接待费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平远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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