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人民法院2018年工作报告
[2019.3]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
平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3月 日在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平远县人民法院院长 刘鹏飞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平远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依法履职情况
2018年,平远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全院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改革创新、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执法办案有新成果。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746件(含旧存案件85件),审结1660件,法官人均结案119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06件,审结106件;受理民商事案件1098件,审结1109件;受理执行案件457件,执结445件。
审判质效有新提升。所有案件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100%;所受理的民商事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为91.16%;上诉案件发改率16.7%,为全市最低;一篇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编辑的《人民法院案例选》。
司法改革有新局面。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并着手推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审判团队办案模式成效明显,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诉讼制度改革取得进展。
队伍建设有新面貌。法院队伍政治方向更加坚定,党性进一步提升,全年2个部门、3名干警荣获省、市、县级表彰,执行干警多次获得当事人锦旗致谢。
一、促进平安平远建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106件170人,结案106件170人。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以黄某栋为首的涉恶势力案件,以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罪对19人判处6个月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至5万元不等罚金。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审结涉枪涉爆、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1件12人。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及涉黄赌毒、盗抢骗等案件53件98人。依法惩腐肃贪,审结贪污、挪用公款犯罪3件5人。
有效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罚当其罪,对21名严重刑事罪犯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对51名轻微刑事罪犯判处非监禁刑或免于刑事处罚。依法保护被告人的刑事辩护权,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为被告人提供辩护和法律帮助95人次,法律援助53人次。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年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4次,先后有公安、消防、武警等单位干警及12个乡镇的部分村委书记、村主任观摩庭审。深化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开展判后社区矫正、回访帮教工作,有效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6份,有效反馈率100%,促进社会治理精准化和公共服务高效化。稳妥处理涉平城花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176件,有效预防、化解群体性诉讼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联合县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邀请律师参与调解,形成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合力。积极探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发挥诉前民事调解化解纠纷作用,办理诉前民调案件71件。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平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促进良好营商环境建设。注重构建社会诚信建设,维护公平交易,依法审结买卖、承揽、建设工程、物业服务等合同类纠纷案件221件。维护金融安全,依法保护金融债权,规范民间融资的借贷行为,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信用卡纠纷等案件311件。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准确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界限,严格规范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审结股权转让、债权转让、合伙协议纠纷案件7件,用公正司法筑牢产权保护堤坝。
服务乡村振兴发展。围绕县委县政府“一城一区一带”发展战略,全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依法保障“三清三拆三整治”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专门抽出力量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法律咨询,并加大送法进乡村的工作力度。依法惩处东石镇汶水村林某乐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违法阻挠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犯罪行为。依法保护农村农民合法财产性权益,审结涉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及相邻权纠纷等案件30件。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深入扶贫挂钩村大柘镇墩背村,走访慰问贫困户36人次,发展产业扶贫,投入帮扶资金6.47万元。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促进构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保护野生动、植物多样性,依法判处非法捕猎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国家珍贵野生植物案件4件4人,审结滥伐林木、非法采矿案件3件5人。探索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环境公益诉讼,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件,除判处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外,还判令其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就其违法行为发表赔礼道歉声明。全力参与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县城活动,配合交通秩序整治活动,惩处交通违法犯罪,规范文明驾驶行为,审结交通肇事案件8件8人,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115件。
三、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保障胜诉当事人获得感
促进构建执行综合治理格局。坚持党委领导执行工作,凝聚各方合力,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协助县委政法委召开全县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强化联动单位的思想认识。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银行等多部门建立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运用,对新收457件及部分恢复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的车辆、存款、证券资产等财产进行查控,全年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3773.6万元,畅通了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发现渠道。促进把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法治考评和综治考评范围,推进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建成数字化执行指挥中心。在充分运用传统财产评估方式的基础上,推行税务询价机制,从税务部门获取计税基准价,查控财产价值706万元,有效提升法院处置不动产的效率,实现了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制定《平远县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执行申诉信访案件的规定》,从严把握适用标准,妥善解决了台湾居民作为申请执行人等多件督办案件,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健全执行工作保障机制,不断加强人力物力配备。
强化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当事人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利用本院户外电子屏、门户网站、平远县电视台等载体予以公开。不断创新方式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携手《梅州日报》驻平远发行站,发放12000余份印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海报,并到失信被执行人所在镇村(居委会)有针对性地张贴40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海报400份。大力推动失信惩戒机制的联合运用,积极借助住建、金融、工商等部门力量,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在从事特定行业、任职资格、高消费等30多个方面予以严格限制,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促使部分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严惩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对33名涉案当事人作出司法拘留决定,对4名涉案当事人或阻碍执行的案外人作出罚款决定。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加强民生权益保障。严惩涉民生犯罪,审结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7件17人。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审结强制猥亵、性侵、虐待妇女儿童犯罪案件2件2人。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审结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及确认劳动关系、追索劳动报酬等纠纷案件51件。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积极探索家事调解制度,审结婚姻家庭、财产继承、赡养抚养等纠纷案件245件,调解撤诉162件,婚姻家事案件调撤率为66.12%,保护离婚当事人隐私,为离婚当事人开出离婚证明书。
创新司法为民举措。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不断提升诉讼服务质效,2018年初,开通了网上立案系统,支持民商事案件网上立案功能。2018年4月,启用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让群众享受便捷智能的法律服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65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2.4万元,依法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保障困难当事人起诉权。注重法治宣传,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乡村、进校园活动,先后组织青年干警到城南中学、田家炳中学、仁居镇等地,开展邻里关系、校园侵权、禁毒及扫黑除恶等普法宣传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赠阅法律书籍、普法宣传册数千册,在市级以上报刊媒体刊发法治宣传报道29篇次,播出法治电视节目35期次。
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健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依托我院官方网站、电子显示屏公布开庭公告常态化,全年发布开庭公告49期,保障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开庭情况。大力推进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674份,文书上网率达100%。累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失信被执行人299人,在淘宝网搭建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累计推出房产、汽车等拍品103件次,成交金额189.64万元。大力推进庭审直播工作,全年直播一审民事、刑事案件93件,直播观看量717626人次,直播案件数和观看人次均居全市第二名,其中,平远首件涉恶势力案件庭审当天的直播观看量达21.9万人次,成为了平远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一堂全民普法课。
五、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落实司法责任制,由承办法官签发法律文书。强化院庭长办案责任,要求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一年来,院庭长主审案件1260件,参审案件74件。加强审判质效监督,做到放权不放任,对二审发回重审、全改的案件实行法官会议集体剖析制,对当事人投诉的案件由纪检监察调查核实。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法》,积极配合县司法局选任49名人民陪审员,及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加大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工作力度。完成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身份确认工作,明确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职责定位。
推动诉讼制度改革。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围绕非法证据排除等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邀请县人大法工委、县委政法委、纪委监委、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的相关负责同志,围绕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行座谈,邀请相关单位观摩庭审并提出反馈意见,健全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和配套机制,推动刑事案件侦查、起诉、审判阶段的证据标准统一。积极参与构建侦查、公诉、审判和司法行政机关刑事案件律师辩护衔接机制,探索建立会商通报制度。
同步推进其他重大改革。推进案件简繁分流,扩大简案快办审理范围,通过简易程序审结刑事案件74件,占全年刑事案件的69.8%。通过简易程序审结民商事案件812件,占全年民商事案件总数的73.68%。推进案件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有序做好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电子文件归档等工作,方便干警办案、群众查询,增强了阳光司法透明。
六、全面从严治党,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多次邀请县委宣讲团成员开展系列宣讲活动。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意见落实工作,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力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主题党日活动,先后到本县红色教育基地大柘镇黄沙村、东石镇毓秀书院等地进行现场教学等,开展以“纯洁政法队伍,建功扫黑除恶”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
以教育培训为抓手,提升队伍履职能力。深入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设学习型法院,强化法官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开展分类分层次的定制化培训,全年组织干警参与各类培训班38期,培训231人次。其中,选送法官到国家法官学院、省法官学院进行培训19人次,联合贵州大学法学院举办综合素质提升专题研修培训班2期,培训45人次。坚持每年邀请市中院资深法官为我院法官进行民商事业务授课;通过法官会议对二审改判及发回重审案件,以案件剖析的方式召开业务学习会,促进员额法官业务水平的提高。到先进兄弟法院交流学习借鉴经验,在市中院安排下,与兄弟法院开展案件交叉评查。
以作风建设为手段,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开展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查、审务督察、干部不作为不尽责问题专项整治及“脸难看、事难办”问题集中整治活动13次,纠正问题4个,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和机关作风建设,提升服务群众意识。出台《平远县人民法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组织干警观看正反典型案例电教片。扎实做好“三述”和抓早抓小谈话提醒工作。
七、坚持全面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法院实地视察工作,调研法院员额法官履职工作情况,并举办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全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县监察委等部门工作人员参与座谈、观摩庭审等活动72人次。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邀请检察机关监督法院履职活动,全力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邀请同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年20名陪审员累计参审案件669件1321人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行民事诉讼律师调查令制度,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完善特约监督员制度,通过座谈会等形式认真收集有关加强法院建设的意见、建议。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接受舆论监督,拓宽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渠道,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平远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平远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平远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还存在差距。二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辅助人员还需要进一步配齐配强,办案质效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司法作风和纪律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压实和加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2019年主要工作思路
2019年是我们伟大的祖国建国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协调推进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和智慧法院建设,为平远推进“一城一区一带”建设,创建优山美水生态之星“精致小城·大美平远”提供坚强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公正司法,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促进平安平远、法治平远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推动平远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民生权益保护,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进一步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及时实现。
二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明确主体责任,规范院庭长权力行使。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发挥新型审判团队更大作用,加强审判监督管理,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等各项改革。
三是围绕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深化司法为民工作。 努力创建诉讼服务示范窗口,创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完善公开四大平台建设,提升司法透明度。推动人民法庭建设,将司法触角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步伐,在更高水平上推动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断完善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机制,改进法院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建设过硬法院队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热潮,尤其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监督责任,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力建设,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水平。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监督执纪,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推进平远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为平远加快振兴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
《平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和图示
1.平远法院2018年受理、审执结各类案件情况
备注:含旧存案件85件。
2.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即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指标,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内审结的案件数占结案数的百分比。其中,“正常”是指案件在未经延长审限的法定审限内审理完毕。
3.基层法院上诉案件发改图表
备注:数据来源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专刊》
4.平远县首件涉恶势力案件庭审现场
5.非监禁刑:是指根据犯罪情节和犯罪人的悔罪表现,对犯罪人不受监执行,而判处犯罪人在羁押场所之外接受刑罚,主要包括缓刑、管制、单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等。这是一种人道、宽缓、经济的刑罚运用制度,是宽
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集中体现。非监禁刑的积极作用体现在: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适用非监禁刑,避免监禁刑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以及监狱内犯罪思想的交叉感染;对一些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的初犯、偶犯、从犯,加大非监禁刑适用力度,有助于其改过自新。
6.武警、消防干警观摩庭
7.林某乐妨害公务案:平远县东石镇“三清三拆三整治”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林某乐多次阻碍工作人员施工,后工作人员报警,公安民警到场后准备将林某乐带离现场时,林某乐不断挣扎,并扬言咬人,后致使公安民警李某寿倒在矮墙坎下的水泥地面上受伤。平远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林某乐拘役四个月。
8.在2018年12月25日《检察日报》刊登的道歉信
9.执行指挥中心:依托最高人民法院开发的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囊括音视频采集、通讯调度、视频会议、执行会商、数据交换和存储等系统,集网络查控、远程协调指挥、监督管理等功能于一体,实现办案、指挥、管理、考核、决策分析等实体化运作。
10.税务询价机制:通过与税务部门合作,将原本由评估机构提供被执行人不动产评估价的方式,改为从税务部门获取计税基准价,并将询价结果作为网络司法拍卖参考价,有效破解不动产司法处置耗时长、费用高的难题,有力提升法院处置不动产的效率。
1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12.张贴的失信被执行人海报受到群众围观
13.离婚证明书:是指由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离婚事实的书面证明,与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效力等同。不同于法院的判决书和调解书,在此类证明书上,仅载明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案号、类型及生效日期等必要的证明信息,不涉及离婚案件的具体事实。当事人日后办理再婚手续、户口迁移、银行贷款、出国签证等时,不需要向相关单位提供判决书,只需提供离婚证明书即可,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
14.网上立案:2018年2月9日,平远法院开通网上立案平台,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通过法院官方网站网上立案系统,可根据显示界面的提示录入基本信息、当事人资料及提交民事起诉状等,进行立案申请。这种“互联网+司法便民”的新模式,满足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15.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2018年4月,平远法院在司法部门的协助下,在全市率先启用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设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便民法律服务的电子设备,自助终端机内设法律顾问、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模块,当事人通过触屏可享受在线咨询法律问题、申请法律援助、学习法律知识等免费服务。
16.联合仁居镇政府在仁居圩镇开展禁毒宣传
17.平远首件涉恶势力案件庭审视频直播截图
备注:截至2019年2月20日,此案件浏览人次为31.5万。
18.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指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公安机关的侦查和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都必须围绕人民法院审判这一中心展开,审判对侦查和审查起诉具有制约和引导作用,侦查和审查起诉需要接受审判的检查。这项制度有利于促进办案人员增强责任意识,通过法庭审判的程序公正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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