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平远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更新时间:2020-10-12 已浏览:29528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927日上午,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平远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纪委副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硕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陈文泅代表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平远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鹏飞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市委第一巡察组成员,市委巡察办、市中院、平远县纪委监委驻县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的有关领导以及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硕同志传达了市委陈敏书记关于本轮巡察工作的讲话指示精神,对平远县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二是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三是从严从实落实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领导班子每位成员都要把自己摆进去,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做到严把巡察整改质量关,确保真改实改、应改尽改。班子成员要主动认领责任,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推动巡察整改一抓到底、抓出实效。陈文泅同志指出,2017年以来,平远县人民法院党组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出台《关于应对疫情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为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巡察发现主要问题:政治建设统领不足,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思想建设基础未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组织建设滞后,人事工作不规范;作风建设不严不实,贯彻“司法为民”理念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监督管理存在风险漏洞。同时,陈文泅组长提出四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一要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二要加强党组自身建设,打造过硬司法队伍;三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四要切实加强财务监督管理。

平远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鹏飞作表态发言,认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使我们深受触动、倍感警醒。平远县人民法院党组和个人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是政治站位再提高,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二是责任落实再强化,切实加强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逐条逐项细化分解整改任务,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实处。三是统筹结合再突出,切实提升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与院党组主体责任、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等结合起来,真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