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人民法院2017年工作报告

更新时间:2020-03-20 已浏览:70665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2018.1]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

 

平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1月 日在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平远县人民法院院长  刘鹏飞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平远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平远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以及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7年依法履职情况

2017年,平远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705件,结案1660件,比2016年分别上升75.41%46.9%;结案标的额3.02亿元,同比上升8.63%。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县振兴发展和“一城两区”战略部署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依法惩处各类犯罪,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全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2件,判处罪犯176人,同比去年分别上升34.52%40.8%。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安全犯罪,共审结相关案件2024人,切实维护社会治安。严惩危害群众财产安全犯罪,共审结相关案件2130人,如依法审结谢某兰诈骗、钟某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保护群众合法财产权益。严厉打击呈高发态势的涉赌犯罪,共审结涉赌犯罪案件2455人,如依法审结余某珍等928人利用网络赌博平台开设赌场系列案。依法惩治腐败,审结贪污、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119人,坚决惩处村镇干部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保持对腐败犯罪高压态势,为脱贫攻坚提供司法保障。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罚当其罪,在发生法律效力的107165人犯中,给予刑事处罚147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8人。

二、切实保障民生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全年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061件,同比去年上升40.34%,结案标的金额2.48亿元。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全年调解、撤诉民商事案件660件,占民商事案件的62.2%。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严格把握离婚法律条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妥善审结婚姻家庭案件248件。注重构建社会诚实守信,依法审结涉民间借贷、买卖、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478件;如妥善审理吴某亮、张某刈等为被告的民间借贷系列案件共197件,防范虚假诉讼风险,及时预防、化解群体性诉讼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引导当事人提高借贷行为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回应“互联网+”背景下群众关切,审慎处理卓某君“借贷宝”网络借贷纠纷系列案等新类型案件16件。密切关注平城花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劳资纠纷等系列案件上诉后审理情况,协助上级法院及时妥善调处化解各方矛盾,努力实现最佳纠纷解决效果。

三、推进执行机制改革,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20件,执结487件,同比去年分别上升190.5%78.39%;执行到位金额3545.32万元,执行到位率41.07%,同比去年分别上升136.33%16.85%

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完善执行权运行及内外部监督机制。首先向法院自身不规范执行“开刀”,及时启用全国四级法院统一的执行办案网络平台,严格规范执行办案流程,努力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全面清理积案,摸清案件底数,共清理并执行完毕历史遗留案件46件;彻底清理完毕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并已全部执行到位;切实增强工作积极主动性,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及时执行到位,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耐心详尽向申请执行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妥善处理该类执行案件。切实加强执行案款的清理和管理,严格落实“一案一账户”制度并对新收的案款做到及时发放。

用好用足用活执行法律手段,切实提高执行工作质效。积极运用与公安、工商、银行、证监等10多个部门建立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存款、车辆、证券、股权等主要财产形式基本实现网上查询,提高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效率。大力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在淘宝网开通运行网络拍卖平台,已累计推出拍品9件,拍卖21次。切实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累计将212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持续通过本院门户网站、县电视台以及户外电子屏予以曝光,其中在本院新建的户外电子屏中不仅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姓名、住址、失信标的额等基本信息,还曝光其高清肖像,强化宣传效果。依法惩治拒不执行生效裁判行为,全年对17人作出司法拘留决定。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体现司法关怀和温暖。积极稳妥处理148件已进入执行程序的吴某亮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件,及时向申请执行人通报执行工作进展,并及时兑现已执行到的被执行人部分财产。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5名无法通过执行程序获得有效赔偿且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7.8万元。积极妥善处理好县人民武装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党政机关申请执行的大宗房屋腾退执行案件,切实维护好全县社会管理工作大局。

四、坚持从严治院方针,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狠抓思想教育,坚定理想信念。严格落实中央要求,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引导广大干警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举办“青春铸法魂·我为法徽添光彩”青年干警主题演讲比赛,引导广大青年干警树立维护公平正义的职业理想。组织党员干警到大埔县三河坝等红色教育基地缅怀革命先烈、现场接受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和党性教育。

严抓廉政纪律,改进司法作风。坚持严字当头,强化内部常态化监督,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务督察的有关规定(试行)》,扎实开展各类审务督察。制订《关于集中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的实施方案》,大力开展自查自纠和督察检查。积极开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四查工作”,落实责任倒查制度,提升规范化水平。扎实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开展提醒谈话10次,其中集体性谈话281人。

勤抓人才培养,提高司法能力。加强人才培养应用,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先后选送6名业务骨干到国家法院学院、省法官学院或高校学习深造;联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办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举办民商事审判实务培训班,邀请市中院资深法官针对常见案件质量问题进行授课,切实提升业务培训实效,努力提高法官政治和业务素质。

五、坚持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提高服务意识、改进司法作风等方面充分采纳代表意见,促进公正司法。紧紧依靠人大监督推进司法改革,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及时采纳各方面提出的意见,配合政协就司法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及时发布司法信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作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加大人民陪审员陪审力度,20名人民陪审员全年参审案件112205人次,陪审率76.71%

2017年深化司法改革情况

2017年是司法改革决战之年,司法责任制等四项改革试点进入收官阶段,其他配套改革措施将继续向纵深发展。平远法院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有关精神,坚决落实上级法院有关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蹄疾步稳推进司法改革各项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一、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顺利完成员额制改革。严格入额法官选任条件,择优选拔并经省法院确认入额法官14名。入额法官中45岁以下占64.3%10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的占78.6%。除院领导外,入额法官均在一线审判执行业务岗位工作。

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组建新型审判团队,以“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基本结构模式,为9名员额法官配置了固定法官团队,优化团队功能和分工。全面取消院庭长案件审批权,入额法官在独任庭、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建立法官会议制度,对疑难复杂案件“联合会诊”,为法官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参考意见。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出台审判委员会新工作规则,明确审委会主要职责是对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规则进行集体把关。

逐步完善司法责任制。坚决落实由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终身制,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外,裁判文书由办案法官按程序签署并负责。推动院领导办案规范化、常态化,20174名入额院领导共办结各类案件120件,同比去年上升328.57%。完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倒查工作,提高案件质量及审判质效。探索建立新型绩效评价机制,促进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不断提升。

落实司法人员职业保障。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制度,强化法官依法履职保障。切实加强警务安全工作,保障法院工作人员履职人身安全,并为当事人创造良好的诉讼秩序。

二、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努力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健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活动四大公开平台,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到公平正义。大力推进庭审直播工作,今年8月院长带头开庭审理首件庭审网络直播案件,已累计直播18件一审刑事、民事案件,并出台《平远县人民法院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庭审直播工作,逐步实现所有公开开庭案件都上网直播,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推进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累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网公开裁判文书2320份,文书上网率达100%,不断提升司法透明度。继续强化司法宣传引导作用,依托自身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并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加大向社会发布审判工作新动态、典型案例力度。全年共制作“民生820法庭内外”“梅州法苑”等电视新闻或专题节目34期,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宣传稿件45篇(次),其中在《人民法院报》等中央级媒体发表6篇。

三、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不断提升诉讼服务质效,今年5月初开通微信缴纳诉讼费服务,开创梅州法院启用微信支付方式缴纳诉讼费的先河,高效便民的诉讼服务措施获得当事人点赞。规范管理信访工作,积极落实省法院关于信访管理全程信息化的工作要求,完善信访立案、出具书面答复等功能,实现信访登记、接待、交办、督办等数据资料三级法院全程联动。贯彻落实新修订实施的《民事诉讼法》精神,积极推动“纸上”鉴定人出庭作证,审理全市法院首例鉴定人出庭作证接受质询的民事案件,让质证过程更加透明化,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下乡开庭和调解工作。强化司法“社会责任”,针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0份,收到反馈10份,反馈率100%,推动法治平远建设。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做好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的回访帮教工作;坚持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禁毒宣传进万家等送法普法活动,发放法律书籍、普法宣传册等1000多册。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平远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以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平远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平远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司法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不适应问题,有个别法官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办案质量和效率不高,特别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足。二是司法改革新机制仍需巩固深化,放权后审判管理监督存在薄弱环节,内部配套的监督机制尚未完善,员额退出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法官绩效考核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执行工作质效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被执行人难寻、可执行财产难查的情况仍较大程度存在,查封扣押并依法处置的财产群众不愿购买、司法拍卖成功率低导致执行财产难变现的情况仍然存在;司法救助资金不足、执行联动机制尚未有效形成,执行难综合治理工作格局仍需加大力度推进。四是审判力量薄弱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目前我院中央政法编制仍缺编10人,人才断层仍比较严重,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信息化建设工作比较滞后,难以满足司法改革后审判业务、管理工作及提供司法服务的配套需要。

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

扎实做好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

2018年,平远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和改进审判执行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全县稳定和发展大局。强化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影响社会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涉爆涉枪、黄赌毒、盗抢骗、校园暴力、拐卖妇女儿童、新型网络犯罪等违法犯罪,创造和谐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强化民商事审判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妥善审理教育、就业、住房、医疗、交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树立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形象。持之以恒加强执行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执行队伍素质,克服畏难情绪,主动作为,大力推进;到201812月底前,实现有财产案件实际执行率不低于90%、标的到位率不低于80%的目标,确保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硬仗。不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服务中心升级配套措施,努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便利、受尊重的司法服务。完善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加强对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加强与司法所、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在程序对接、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意义。

三是坚定不移深化司法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进一步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权责明晰、权责一致。规范院庭长权力行使,正确处理好审判权与管理权、监督权的关系,防止权力越位的同时防止管理缺位。推进“标准化办案”机制建设,建立类案参考制度,完善改判、发回重审案例通报工作,强化审判业务指导功能,有效减少“同案不同判”现象。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努力提供更多优质司法服务。

四是持续贯彻从严治院方针,努力打造过硬的法院队伍。继续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广大干警学习新技术新知识,学习先进典型;加强各类工作人员的履职培训,切实提高司法能力,打造适应司法改革新要求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队伍。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反对和惩处滥用职权、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推进平远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为平远加快振兴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平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和图示

12017年平远法院受理、审执结案件情况图

 

 

220162017年平远法院审执结案件数量对比图

 

 

3、谢某兰诈骗案:指被告人谢某兰于201275日至201310月期间,虚构投资电站、购买山林地、投资稀土、经营药材、烟草等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名义,以较高的利息、分红为诱饵,分别向谢某琪等10名被害人骗得本金共计209.8万元用于赌博、炒股、还本付息等,造成骗得的196.61万元无法偿还。201788日平远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对谢某兰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00元,并责令其退赔所骗得的被害人款项。案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该案现已生效。

4、钟某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钟某亮自2011年开始,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对外宣称从事货运物流、投资房地产、银行搭桥(帮他人偿还银行贷款,再将钱从银行贷出赚取手续费)等业务,借口需要资金周转,通过亲友对外宣传,以借款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巨额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每月支付3分、3.5分。至案发,钟某亮共非法吸收人民币8169.7万元,受害人超过20名。平远法院于20171227日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决认定被告人钟某亮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00元,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款项。

5、余某珍等开设赌场系列案:指被告人余某珍等人利用“万达”“皇冠”“星河”等网络赌博平台进行六合彩、百家乐等网络赌博犯罪系列案,包括一个主案(余某珍、苏某勤等10人开设赌场案)和8个分案,系列案涉案共计28名被告人,涉案金额超过3.8亿元。平远法院于20171123日对主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决认定余某珍、苏某勤等10人犯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宣判后,被告人余某珍等人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正在审理中。各分案已陆续结案生效。

6、吴某亮民间借贷系列案:2017612日起,有刘某凤等多名债权人陆续到平远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吴某亮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截止至1222日,本院已立案受理以吴某亮(部分案件有共同被告钟某华、金X贸易公司)为被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72件,涉案标的额已超过5400万元。目前,已有148件进入执行程序,已执行到被执行人吴某亮的部分财产,并已按债权比例及时兑现给申请执行人。

7、卓某君“借贷宝”系列案:指我院于20175月受理的原告卓某君诉于某琴等5人的16件网络借贷纠纷系列案,涉案金额达27万余元。“借贷宝”系一款手机应用程序,用户在“借贷宝”注册,注册用户可以通过“借贷宝”平台达成借款协议。该款手机软件由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开发并运营。原告卓某君与被告于某琴等5人均系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旗下运营的“借贷宝”平台实名认证会员。原告卓某君受其中高额贷款利息吸引,通过该网贷平台陆续放贷给他人,因借款人违约拖欠还款,故起诉至平远法院请求判令借款人于某琴等还本付息。案经平远法院一审审理,除1件原告撤诉外,其余15件均判决支持了原告诉求。

此类网贷纠纷案件中,借款人分布全国且人员构成复杂,包括农民、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等,信用等级参差不齐,信用风险较高。借贷双方都是通过网贷平台签订贷款合同,投融资双方并没有物理性接触,对对方的情况根本不了解,而网贷平台对借款人资信审查内容多局限于个人的身份信息、工作证明、资金用途、联系方式等,且很多网贷平台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和资信情况等不作认真调查,以上信息在网络中极易被伪造,导致借款人真实信用情况核实难,借出款项收不回来的风险极高。

8、“一案一账户” :指“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执行案件立案时,必须将案件信息交付给执行案款专户的开户银行,由开户银行在执行案款总账户下对应生成二级子账户,每一个执行案件绑定一个二级子账户,确保“一案一账户”。凡进入执行款专户的款项将按照“一案一账户”的要求进出,做到案结款清,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实现案款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9、网络司法拍卖平台

 

平远法院于20177月正式入驻淘宝网开通运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已累计推出拍品9件,拍卖21次。

10、庭审活动公开平台

平远法院于20178月在“中国庭审公开网”首开庭审网络直播案件,全年已累计直播18件一审刑事、民事案件。

11、裁判文书公开平台

截止至20171226日,平远法院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网公开裁判文书2320份。

12、员额制: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实行法官员额制,即法院在编制内根据办案数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核算出法官的人员限额,通过严格考核,选拔最优秀的法官进入员额,并为他们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实现法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

13、推行院领导办案常态化情况

 

14、关于司法人员职业保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67月印发《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今年2月印发《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健全完善了法官、审判辅助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20174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四级法院内网上线运行外部领导干部过问案件信息专库系统直报系统,明确各级法院工作人员可以通过登陆该直报系统,直接向最高法院报送外部领导干部过问案件信息。

 

15、鉴定人出庭作证:2017627日公布修订实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的权利将得到充分保障,有助于在庭审过程中给予诉讼当事人解疑释惑,确保体现司法公正与效率。同时,这也让鉴定人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和法庭询问,成为对鉴定意见质证的一种正当程序和必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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