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0-02-01 已浏览:42698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期间本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即日起,本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及信访室暂时关闭,恢复接待的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当事人需要办理一审民商事立案及执行立案的,请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ssfw.gdcourts.gov.cn)网上立案并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纸质材料(寄本院立案庭),咨询电话:0753-8898672;当事人需要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申诉信访的,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 (寄本院信访室),咨询电话:0753-8898672;当事人需要办理递交纸质材料、收取诉讼文书、缴费退费等诉讼事宜的,请直接联系案件书记员以邮寄方式办理;其他查询咨询事项请直接联系案件承办人办理。


 特此通告。


平远县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